營所稅延長到6月底
5月報稅季將至,各企業相關部門進入準備階段。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期間為5月1日至5月31日,但財政部說明:因應美國「對等關稅」政策對我國經濟之影響,公告延長113年度所得稅申報及繳納期間延長至6月30日。這項措施讓許多企業能夠有更多時間安排資金流動與報稅進度。然而,報稅期限雖放寬,但不代表可以鬆懈。除了基本的營所稅結算申報外,「未分配盈餘」與「營利事業受控外國企業(CFC)制度」的相關申報也容易被忽略,若未依法申報或填報錯誤,仍有可能面臨補稅與罰鍰風險。
誰需要辦理營所稅申報?
根據《所得稅法》第3條規定,無論企業是否獲利、是否為台灣本地企業,只要有在台灣有營業活動或來源所得,幾乎都需依法辦理營所稅申報。包含以下三類:
- 設立的營利事業:應就全球所得辦理合併申報。
- 境外總機構、有台灣營業據點者:就台灣來源所得申報。
- 即使當年度虧損,仍應辦理結算申報,不能忽略!
如何計算營所稅?
營所稅的計算方式,自109年度起,營利事業課稅所得額超過12萬元者,就其全部課稅所得額課徵20%,但其應納稅額不得超過課稅所得額超過12萬元部分之半數。計算公式簡單,但仍需注意「起徵門檻」與「適用上限」:
- 課稅所得 ≦ 12萬:免稅
- 課稅所得在 12萬~20萬:課稅所得減12萬後,乘以1/2
- 課稅所得 > 20萬:直接以 20% 計算稅額
此外,若公司營業期間未滿一年,仍需年化所得進行換算。獨資、合夥組織則無須繳納營所稅,但仍需依規定辦理結算申報。
實例說明:甲公司113年度營業收入1,500萬元、營業成本700萬、業外收入10萬、業外支出5萬元,則甲公司稅前所得為:1,500萬元-700萬元+10萬元-5萬元=805萬。營所稅:805萬*20%=161萬元。雖計算方式淺顯易懂,但在實務中常會遇到資料錯置、分類錯誤或稅務調整項未處理等問題,若仍依靠人工作業或多套分離系統,往往會在報稅季手忙腳亂、錯誤頻傳。此時若能導入 ERP系統,整合會計、稅務與報表流程,不僅能即時掌握數據正確性,更能在結算申報期間大幅降低錯誤與作業壓力。
節稅≠逃漏稅
每年報稅季來臨,不少人開始思考如何減輕稅負。然而,我們必須清楚劃分「節稅」與「逃漏稅」之間的界線。節稅是透過合法手段,善用稅法中提供的各項投資抵減與租稅優惠等工具,達到合理分配收入、支出。但逃漏稅就完全不同了。刻意隱瞞收入、虛報成本或偽造發票等行為,已經構成違法。即使只是「少報一點」,也可能面臨重罰,不僅損失金錢,更可能影響信用與未來發展,企業的誠信也是非常重要的經營指標,切勿因小失大。
ERP系統是財會人員的報稅夥伴
面對年年報稅壓力與法規變動,導入ERP系統已不再只是選項,而是企業穩健經營的必備基礎。透過ERP,企業能在日常營運中即時掌握成本與營收結構,自動分類會計科目,迅速產出報表格式,大幅減少人工輸入錯誤與重複作業的風險。今年報稅季,不只是完成任務,而是一次提升內部效率與合規風險控管的機會。與其年年趕工,不如從現在開始,用對工具,讓財會作業更有餘裕、更具信心!ERP,才是你面對複雜報稅的最佳夥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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