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網路申報非居住者扣繳憑單,便捷又快速

· 勞基法規範,外勞,非居住者,HR 人事 薪資 考勤

非居住者如何申報扣繳所得

為提升扣繳憑單申報便利性,自106年1月1日起,扣繳義務人給付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應扣繳所得,已繳清扣繳稅款者,得於代扣稅款之日起10日內採網路方式完成申報;另自107年8月10日起,納稅義務人給付非居住者適用租稅協定上限稅率案件,亦可利用網路申報,惟於申報後須列印「非居住者適用租稅協定上限稅率網路申報憑單附件回執聯」,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郵寄至所轄稽徵機關。

扣繳方式與倍率計算

扣繳單位給付非居住者之每月薪資給付總額在基本工資1.5倍以下者,按給付額扣取6%,超過基本工資1.5倍者,按給付額扣取18%,如因離(職)境而提前給付薪資,得併入原應給付日所屬月份之薪資計算應扣繳稅額,由扣繳義務人於給付時依法扣繳。

broken image

舉例,甲公司於108年9月10日給付非居住者A員工8月份薪資23,100元,因A員工每月薪資總額未超過基本工資1.5倍,按6%扣繳率扣繳。嗣經A員工因故於108年9月20日提前離境,甲公司於同年月19日給付A員工薪資17,000元,則A員工因提前離境給付17,000元得併入10月(原應給付月份)之薪資計算應扣繳稅額,故甲公司9月份給付A員工之薪資計40,100元仍以扣繳率6%扣繳稅額。

扣繳義務人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s://tax.nat.gov.tw)下載安裝最新版本各類所得憑單網路申報軟體,於期限內採網路申報非居住者各類所得扣繳憑單(含適用租稅協定案件),省時又便利。使用網路申報,須在法定申報期間內繳清扣繳稅款完成申報,逾期案件仍須至所轄稽徵機關辦理。

跨月給付之計算方式

提醒:非居住者之每月薪資給付日若適逢假日而提前於假日前一上班日或延後至假日後一上班日給付,致發生跨月給付者,該提前或延後給付之薪資,亦得併入原應給付日所屬月份之薪資計算應扣繳稅額,免併入實際給付月份之薪資計算應扣繳稅額。

 

更多 外籍人士來台工作在 HR 人事薪資系統在軟體端的應用

若想對HR人事薪資有更完整的了解,歡迎您前往HR人事薪資管理瞭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