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雲改善傳統機制

· 雲端,食品-餐飲-食品安全

食品雲的緣由

早在2010年行政院食品安全會報決議中。就已開始整合相關部會的食品履歷追溯相關資訊系統了。而在2012年發生進口美國牛肉驗出萊克多巴胺,及2013年發生大統植物性油品參偽及違法添加銅葉綠素事件後,瞬間引起全國人民對食品安全的嚴重顧慮,食品雲便積極由概念由政府轉變為具體行動。

2014年12月22日行政院科技會報正式發表食品雲,希望透過要求業者將食材資訊上傳到食品雲,食品安全事件一旦發生。就可以向上追溯源頭、向下追蹤流向,並強制業者2015年2月前加入食品雲,若不實申報或拒絕申報,最高可罰至300萬元。

 

傳統機制不敷使用

傳統的人工追蹤追溯,由客訴問題產生、業務查詢紀錄、倉管查詢出貨紀錄、生產部門查詢生管紀錄、品管查詢食品添加物領用記錄、採購/品管查詢供應商清冊,最後由主管蒐集以上資料查出問題,做出決策防止再發,都會造成環環相扣、缺一環節、全面下架、批次作業、人工查驗、曠日廢時、人仰馬翻的局面。

 

食品雲改善以上缺失而作了以下設計

1. 虛擬供應鏈:

由生產者/進口商、產地供應商/盤商、食品加工業者、通路商,與農委會隻追溯追蹤系統、環保署廢棄物/化學物質流向系統、財政部電子發票系統、經濟部工業原料流向系統,一起在食品雲上進行資料分享。

食品雲電子發票,整合企業政府與消費者三方監督

2. 推動核心則採聯邦(Federal)制:

在 “食品勾稽” 部分,分別由衛福部之邊境查驗自動化管理資訊系統、食品添加物登錄管理資訊系統、產品通路管理系統(PMDS),財政部之關港貿單一窗口、電子發票,經濟部之商工登記資料公示資訊系統、工廠公示資料查詢系統,勞動部之化學物質登錄資訊平台,與環保署之毒性化學物質登記申報系統所構成;在 “食品追溯” 部分,分別由教育部之學校午餐追溯程序,地方政府之團膳業者追溯程序,農委會隻產銷履歷、吉園圃、國產牛肉、CAS追溯,經濟部之GMP、ICT平台,食品業者之私有雲追溯,與消費者團體之商品標示資料庫所構成;而在 “食品服務” 部分,分別由政府、資服業者、食品業者與消費者共同支援、把關。

食品雲農產品履歷

3. 業者私有雲之推動:

如養豬戶或物料供應商等也可將履歷上傳至供應商品之品質履歷管理系統中,以成為通路業者之品牌代工或自有品牌履歷。而消費者也可透過以掃描二維條碼之方式,對食品加工業者所提供之DM或菜單等得知履歷資訊。

 

食品雲的成果展現

事前防堵:

可主動警示食安問題、降低食安事件發生機率。如對於順丁烯二酸此不當添加物,可在 “食品勾稽” 與 “食品追溯” 部分中,藉由化學物質登錄資訊平台找出流向 (其化工原料生產廠與化工原料貿易商),再透過CAS No比對勾稽是否為合法添加物 (若被混入澱粉中成為非法食品添加物,找出其食品原料商與澱粉大、小通路),最後提供添加物使用標準查詢 (進入食物時之食品製造商)。

事後快速追蹤:

在食安事件發生時迅速處理有效回收,以穩定民心,並減少產業損失。如民眾檢舉油不純後,衛福部在稽查與檢驗這方面,對於添加棉籽油,便可透過如電子發票、PMDS、化學物質登錄資訊平台、邊境查驗系統,添加物管理系統、工商登記與工廠登記,進行大統油流向追蹤,接著進行棉籽油源頭追蹤,再馬上對油進行流向追蹤,最後進行檢驗並諭令下架。

如教育部校園食材登陸平台的建立,已讓供膳業者用心負責,且也對主管單位的把關、學生家長的查詢有安心的作用。而在學校午餐食材追溯的成效上,已有22縣市公立附設幼兒園(1651所)、國中小學校(3388校)、高級中等學校(499校)及大專校(159校)上線;此外,全國國中小及高級中等學校員工消費合作社(約3887所)供售食品也全面登錄上線。

 

食品雲的長期願景

若規劃以資訊匯流等整合技術,再加以控管篩選,如此經過大數據統計分析,已可達到資訊即時共享與更快速處理的境界。而在不涉及隱私的前提下公開廠商資料與運用群眾外包方式,以讓全民可有充分資料參考並趕到參與感。而最主要的就是,能讓人民對政府產生信心,政府對廠商可有效控管,而廠商也對人民抱持應有的責任感,如此才能達到三贏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