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勞動部最新修正之《勞工請假規則》,自 2026年1月1日 起,企業針對全勤獎金的扣發標準迎來重大變革。過去「請一天病假即取消全勤」的規定已走入歷史,新制明確要求病假僅能依「實際請假日數」按比例扣減,並嚴禁因婚假、喪假或產假等法定假別扣發獎金。
全勤獎金依比例扣款
說明:勞動部於2025年底修正了《勞工請假規則》,於2026年1月1日起,勞工請病假其全勤獎金之扣發,僅能依實際請假日數按比例扣減。
- 病假必須「按比例」扣除:
- 舊做法:請1天病假,全勤獎金3,000元直接歸零。
- 新做法:全勤獎金總額(3,000元)÷當月天數(30天)×請假單位(2天)=應扣除金額(200元)。
- 特別規定: 以下假別「不得」視為缺勤,而扣發全勤獎金:婚假、喪假、公傷病假、公假、生理假、產假、陪產假、家庭照顧假。
※ 其他假別(如事假)雖可依事先約定的公司規則扣全勤獎金,但仍建議依「比例原則」扣減。
正航HR系統操作畫面:
1.路徑:設定→各套參數設定→人薪管理參數設定→薪資基數。

新增:全勤獎金計算方式 (SP 197以上版本,才有此選項)。

2.全勤獎金計算方式-按「假別扣減方式計算」(舊做法):
需於【假別資料設定】自行設定此假別是否要扣全勤、依何比例扣全勤。
以下圖說明,扣款按獎金比例扣除100%,是指﹝全勤獎金﹞的100%,並不會計算此假別實際請假數量。

例:人員薪資設定全勤獎金$3,000元,請病假1次,不論時長。

則全勤獎金扣除100%,即當月全勤獎金為0元。

3.全勤獎金計算方式-按「全勤獎金/請假扣款基數*請假單位」計算(新做法):
需於【假別資料設定】自行決定該假別是否要扣除全勤獎金,若須扣除全勤獎金,系統即會依請假數量依比例扣款。

例:人員薪資設定全勤獎金$3,000元,當月份請病假2小時。

則全勤獎金依比例扣除25元;即全勤獎金總額(3,000元)÷當月天數(固定天數30天/工作時數8小時)×請假單位(2小時)=應扣除金額(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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